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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推荐申报2023年山西省大学生
关于我校第八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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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师团发〔2019〕13号
2019年09月05日 22:42    点击: 次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的工作安排,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全国项目办发〔2019〕14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20-2021年度(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招募第四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推荐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共计5人(招募指标为教育部专项下拨),赴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完全小学),开展为期1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入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可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副组长:车文明、张献明

成 员:刘  梅、韩  榕、范哲锋、李三红、霍其武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团委书记、毕业年级辅导员共同组成的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荐工作组),做好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推荐、管理和督导服务等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支教工作实施情况。

三、招募条件

1.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我校在读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按期完成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完全部学分。按《山西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方法计算(只测评前三个学年),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前50%。同等条件下,莳英计划学员、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4.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得个人前三名或团体前三名的、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择优推荐。

5.外语成绩: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四级;音、体、美等专业的学生需通过国家英语等级二级考试(不低于60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7.有奉献精神,长期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国家级青年志愿者金奖、银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选。

8.身心健康(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四、招募流程

1.宣传动员: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有意向的符合招募条件的学生报名,并阅读相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

2.组织报名:各学院推荐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报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专业或方向,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报名时间与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同时开展,于9月10日17:00前统一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sxsdtw@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田家炳西202),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各学院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对报名推荐情况进行院内公示。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山西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山西师范大学第四届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汇总表》(附件2)

2)个人申请书(1000字以内)

3)大一至大三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4)外语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9月11日,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4.统一体检:9月12日-13日,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组织统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测评中任何一项不达标,不得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集中考核。

5.集中考核:9月17—18日,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志愿者进行面试,根据招募指标,按照集中考核(试讲+专家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初步确定拟录取志愿者名单。

6.公示:将拟推荐第四届研究生支教团名单报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协议书:公示无异议后,将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招募协议书》(附件4)。入选第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同学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除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否则学校将不予发放其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并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

8.信息上报:10月28日,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在“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9.参加培训: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入选成员遵循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培训计划,参加围绕提高教学技能、增强社会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等的岗前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60小时。领导小组办公室鼓励入选成员参加教学见习、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保障机制

1.领导小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注意:研究生支教团项目接收的免试硕士研究生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所在学院的免试研究生计划名额。

2.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3.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动员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远大志向,同时协调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等事宜。

2.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认真做好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选拔推荐工作。  

3.严格遴选,落实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认真做好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选拔推荐工作。严格挑选,切实把好招募关,尤其是在学院审查报名材料环节,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附件:1.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志愿者报名汇总表

3.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体检项目及标准

4.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招募协议书                                

 

 

共青团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附件1:

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

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学校:                       院(系):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专业


专业总人数


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


籍贯


联系电话


培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个人

简历


大学期间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参加过哪些志愿服务活动


有何特长


家庭电话、父母手机、家庭地址及邮编


高校项目办

意见

 

(高校项目办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可复制)


附件2:

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志愿者报名汇总表

学院:    (公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专业

综合名次

学生干部经历

奖惩经历








例:2/40










































































附件3: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志愿者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各地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应做好解释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4: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招募协议书

 

应募方: (志愿者)(以下称为甲方)

招募方: (高  校)(以下称为乙方)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支团)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志愿服务,不能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专职从事非教学工作,可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可由当地团组织安排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并参与团的组织建设和基层组织工作。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研支团,乙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规定,选拔甲方入选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服务期为一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为切实维护双方权益,保证研支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与甲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服务期间,甲方享有服务省统筹发放的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的单位交纳部分和服务单位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条件等。

2.应届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具体政策详见《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2届研究生支教团(2020—2021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及2020—2021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政策支持。

4.享有本校对研支团志愿者的相关鼓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支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个人材料不真实的或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入选研支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3.按时参加研支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高校项目办审核后上报至全国项目办审批。

4.  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从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5.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6.服务期满后,做好工作交接,按时离岗。

7. 遵守本校对研支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乙方权利

1.甲方体检未达标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甲方签订协议后无故或因非合理因素退出研支团的,乙方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的纪律等处罚,并及时向全国项目办和服务省项目办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3.甲方无故或因非合理因素不参加集中培训、不随服务队统一派遣或不按时到达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4.甲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因其它非合理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组织甲方参加体检和校内培训,按期赴服务地报到、参加集中培训。

2.指导、帮助甲方办理攻读免试研究生的各项手续,保证甲方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3.按照团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4. 协调服务省,保证甲方在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并保证甲方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结束服务。

5. 根据工作安排,参与甲方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并对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6.负责本校研支团志愿者相关鼓励政策和保障待遇的执行与落实。

7. 乙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甲方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五条 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终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协议和擅自召回甲方,致使甲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主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发:各学院团委

共青团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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