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1、先进基层团组织
(1)先进院团委和红旗团委的评选将重点考察“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团组织的建设情况。先进院团委、红旗团委的申报应从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个方向,结合自身工作情况,突出一个方向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需填写《先进院团委评选申报表》,撰写申报材料,并参加年度工作汇报。
(2)先进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参照先进团委的评选要求,重点考察“三型”团组织的建设情况,填写《先进(红旗)团支部评选申报表》。
2、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参照《山西师范大学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评选。
3、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 严守党的纪律, 注重党性修养, 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 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 自省自励, 作风扎实, 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 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善于做细致的思想工作。
(5)心系广大青年, 注重深入基层, 密切联系青年, 竭诚服务青年, 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 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成为网络宣传员, 传播青春正能量, 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和谐青春奖章
“和谐青春奖章”分为8类:自强自立青春奖章、雷锋传人青春奖章、科技创新青春奖章、学术研究青春奖章、勤俭节约青春奖章、校园文化青春奖章、实践拓展青春奖章、团员干部青春奖章。
具体标准:另见通知。
5、十佳共青团员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每年德育考核均为优秀。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党校培训并顺利结业。
(3)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素养,为广大学生所赞同。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0%。
(5)在校、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成绩优秀,在学生中有很强的号召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曾获得一次校级以上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且符合本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7)积极参加学校“挑战杯”和“创青春”竞赛活动。
(8)成为注册志愿者, 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3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9)积极参加或参与组织校、院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
6、十佳青年志愿者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理论学习活动,每年德育考核均为优秀。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学校培训并顺利结业。
(3)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表现出良好的道德素养,为广大学生所赞同。
(4)热心志愿服务工作,甘于奉献。
(5)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上一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1/3。
(6)具有助人为乐,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7)成为注册志愿者, 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10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8)积极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等课余时间深入社区或农村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9)曾获得一次校级以上荣誉(包括: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且符合本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评选标准。
(10)在校、院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成绩优秀,在学生中有很强的号召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优秀团员
(1)校级优秀团员
①思想觉悟高,积极要求进步。
②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维护集体利益。
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前1/3。
(2)院级优秀团员由各院结合实际组织评选。
二、奖励办法
1、先进基层团组织71个:
(1)先进院团委8个,占全校基层团委的40%(从8个先进院团委中评选产生4个红旗团委):颁发奖牌,红旗团委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先进院团委奖励活动经费800元。两项奖励不累加,取最高项颁发;
(2)先进团支部63个,占全校团支部数的10%(从63个先进团支部中评选产生8个红旗团支部):颁发奖牌,红旗团支部奖励活动经费300元,先进团支部奖励活动经费100元。两项奖励不累加,取最高项颁发;
2、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8支,占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40%:颁发奖牌,奖励活动经费300元;
3、优秀团干部8名:占团干部总数的35%,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4、“和谐青春奖章”8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奖金500元;
5、十佳共青团员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6、十佳青年志愿者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7、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员为团员总数的2%,院级优秀团员为团员总数的5%)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评选要求
1、各类先进的评选由各院按照分配名额初评、公示(公示不得少于3天),在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后报校团委评定。院级优秀团员由各院自行评选,报校团委备案。
2、各学院要严格民主程序,做到宁缺毋滥,不凑名额。按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3、各学院务必于3月31日前将各类先进评选登记表(从QQ群文件共享下载)和评优汇总(先进学生个人须注明其班级)一份(含电子文档)上报校团委办公室。
附件:2016“五四”评优通知
附一:2016年山西师范大学共青团系统各类先进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二:和谐青春奖章评选通知
附三:评优汇总
附四:先进院团委申报评选登记表
附五:优秀团干
附六: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附七:先进(红旗)团支部申报评选登记表
附八:十佳共青团员
附九:十佳青年志愿者
附十:校级优秀团员
附十一:院级优秀团员
附十二:文理学院十佳共青团员
附十三:文理学院十佳青年志愿者
附十四:文理学院校级优秀团员
附十五:文理学院院级优秀团员
共青团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