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响应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的号召,围绕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团要管团”四维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将基层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着力提升我校基层团支部的活力,推动我校以团支部为堡垒的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引导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坚定广大团员青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校团委决定开展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暨2016年“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将长期实施,基层团支部主要指全校各学院的班级团支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争取各学院党委的重视,将基层团支部的活力提升作为党建带团建及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支持团支部建设和工作开展。
2. 强化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特别是着力解决团支部功能虚化弱化,凝聚力、影响力不高,团员教育管理的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3. 突出时代特点。坚持与时俱进,把握学校发展新常态、团员学生思想行为新特点等,特别是要加强研究这些因素给我校共青团工作理念、内容、方式带来的影响,谋划和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
4. 尊重团员主体。将激发团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作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源泉,请团员学生一起设计团支部活动,请团员学生一起考评团支部绩效,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基本目标
1.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通过加强和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必要的制度建设,促进团支部的组织运转更加规范、顺畅。
2.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通过明确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内涵,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促进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更富针对性、实效性。
3.提升团员的参与活力。通过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创新团支部的设置方式、成员配备,促进更多团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四、主要内容
基层团支部在“活力提升”工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1.围绕提升组织的运行活力方面
(1)强化团支部覆盖。在巩固传统班级建立团支部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学生社团普遍建立团支部,同时鼓励探索网络建团的有效方式。
(2)做实基础团务。规范团员发展,按规范流程积极发展团员;严格团费收缴、使用,加强收缴登记、使用公示;加强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争取党组织支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候选人全面考察、充分评议,形成团支部意见,并由团员大会讨论通过。
(3)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团支部及支委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团支部建设和工作的经验总结、知识传承等机制;创新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明确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的议事范围和决议权限,严格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提高团课的参与面、吸引力;创新团日活动的形式载体,紧密结合团员学生兴趣特点进行策划设计,提高活动的育人实效。
(4)理顺班团关系。突出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支部实际,理顺团支部与班委会关系,发挥团支部模范带头作用;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团支部和班委会一体运行、协同工作机制。
2.围绕提升工作的开展活力方面
(1)明确职责功能。落实上级团组织要求,根据团支部特点,将常规任务和特色重点相结合、日常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相结合,明确支部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团建团务、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职业发展、网络宣传、文体活动、互助帮扶、推优入党等方面);强化品牌建设,继承本院系本班级优良传统,建设团支部工作品牌项目体系,谋求特色发展。
(2)做好新媒体工作。加强团支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发挥新媒体在思想引领、舆论引导、信息沟通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校、院团委工作,科学设置主题,引导和鼓励团员学生为促进学校发展、优化自身成长环境等建言献策;推动每名支部成员成为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在网络中积极发声,传播和弘扬正能量。
五、主要流程
第一阶段: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2016年10月—11月)
(一)活动主题
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1月18日
(三)创建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内容
1. 院级创建遴选。学院团委要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班级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对团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学院团委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每个学院推荐3—4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于11月7日17时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2.校级遴选。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集中评审、网络投票、事迹展示等方式,11月18日前,遴选30个重点创建的“活力团支部”,并通过共青团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共青团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的名义进行通报,发放山西师范大学“活力团支部”重点创建支部。
3.省级申报。将校级遴选重点创建的“活力团支部”前2个支部,于11月21日前推荐至团省委学校部,参加全国“活力团支部”评选。
第二阶段:活力团支部示范评选(2017年4月中旬)
(一)评选主题
弘扬五·四精神·绽放青春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中旬
(三)评选条件
履行基层团支部在“活力提升”工程中的职责,完成“活力提升”工程中的任务,达到响应目标
(四)评选内容
1. 院级评选。学院团委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评选,并对重点创建“活力团支部”的支部进行考察,主要针对履行的职责、完成的任务和达到的目标重点审查和评选。
2.校级评选。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集中评审、网络投票、事迹展示等方式,对全校重点创建“活力团支部”的支部进行评选,选出12个团支部进行表彰,授予“五·四红旗活力团支部称号”,并奖励每个活力团支部现金300元。
3.省级申报。将校级评选的“活力团支部”前2个支部,推荐至团省委学校部参加省级红旗团支部评选。
第三阶段:活力团支部长期推广实施(2017年)
作为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品牌,借鉴《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创意集》的经验和做法,编撰《山西师范大学“活力团支部”创意集》(第一辑),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加强典型选树,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活力提升”工程的浓郁氛围。同时,加强指导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坚持规范,确保质量,彰显特色,努力形成我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梁金风
联系电话:0357—2051061
附件:1.“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集体申请表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3.“活力团支部”“五·四”评选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